发布时间:2025-04-01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本单位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0笔,涉及金额0万元,涉及中小企业0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俞旦 ,联系电话:89553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