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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02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 2 )

(一)部门职责................................................................................................( 2 )

(二)机构设置................................................................................................( 2 )

二、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 )

三、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8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8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8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8 )

四、名词解释..................................................................................................( 9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余姚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决算,因此所属单位决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5283.76万元,支出总计5283.7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各增加11.56万元和11.56万元,增长0.22%和0.22%。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283.7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28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83.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8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2.27万元,占85.59%;项目支出761.49万元,占14.4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83.76万元,支出总计5283.76万元,与2023年相比,各增加11.56万元和11.56万元,增长0.22%和0.22%。与上年基本持平;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45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3.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97万元,增长0.34%。与上年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3.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4288.19万元,占81.16%;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0.94万元,占10.62%;卫生健康(类)支出139.96万元,占2.65%;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294.68万元,占5.5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55.82万元,支出决算为528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615.68万元,支出决算为3,46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63.43万元,支出决算为75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安排支出项目有结余。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4.71万元,支出决算为7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1.77万元,支出决算为9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5.9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1%,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7.96万元,支出决算为15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8.2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7%,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5万元,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0.17万元,支出决算为2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1%,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94.55万元,支出决算为28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8%,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费用为退休人员房改补贴,未列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22.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0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02.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44.3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6.30%,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3年度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45万元,占73.98%,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58万元,下降19.8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9万元,占26.02%,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46万元,下降40.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办案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2024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5.9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5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55.9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1.30万元,支出决算为6.49万元,完成预算的57.43%。主要用于接待外地相关单位人员来我院从事公务活动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累计520人次。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来我院从事公务活动的支出,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相关单位人员来我院从事公务活动等支出,接待49批次,52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29.88万元,支出决算为40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比2023年度减少5.90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8.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5.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5.4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7.6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余姚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所有项目支出(不包括纯自有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7个,涉及预算资金529万元;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预算资金168.62万元。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单位自评结果详见“市级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3.部门评价结果详见“市级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和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保有车辆及派驻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检察机关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等所需的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18.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检察机关用于信息化建设和补助办案经费不足等支出。

19.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检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及运行费用。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检察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经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检察机关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检察机关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检察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检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检察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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