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门庭:一场“以评促教”的司法检视
发布时间:2025-11-20

“审判长,我认罪认罚!都怪我一时贪念触碰了法律,我很久没有见到我的家人了,我很想念她们,恳求法院轻判…”被告人李某在最后陈述中潸然泪下,让不少在场旁听人员陷入沉思。随着法槌落定的清脆声响,这场持续3个多小时的庭审落下了帷幕。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于9月28日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申请证人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庭审当日,全市两级院组成的评议小组“突击”庭审现场,推门听庭,全程记录公诉人表现,围绕证据链条构建、法律适用精准性、庭审对抗策略、释法说理效果等维度进行量化评析。

庭后的评议会上,评议小组成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证据审查判断与运用、提升出庭公诉能力、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评议组长的点评一针见血:“办好一起开设赌场案件并不容易,要始终以证据为中心,精准抓住犯罪的本质。辩护人的观点要深刻剖析,总结出重点和规律,方能在庭上有力回应”。
本次评议采用“推门庭”这种全新的评议方式,以“推门听庭+现场评议+集中反馈”的模式,为检察官的履职能力做一场“不期而遇”的体检。评议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复盘并剖析反思。同时,针对本案出现的证词反复、赌资计算等问题进行总结,为日后的类案证据标准,提供以庭审为目标的指引。
出庭支持公诉是检验办案质量和业务素养的“试金石”。经过此次“推门体检”,承办检察官审思自身的短板和不足,针对评议反馈的薄弱环节,立行立改,补齐短板弱项。检察官既需要敢于“庭上见的勇气”,更需要“庭上见的能力”。我们将以此次庭审为契机,深化落实市院“四化”建设和“百庭观摩、百案评审、百佳文书”工作部署,持续加强专业化支撑,实战化检验,进一步提升检察官出庭履职能力,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