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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吉琼:以监督质效擦亮政绩名片

发布时间:2026-06-02

检察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重要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落实到位。

坚守法治底线,以“精准履职”筑牢政绩根基。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权的核心职能,也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首要阵地。一方面,要坚守司法公正底线,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运用好案件会商、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制度,高度重视数据通报、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另一方面,强化全流程诉讼监督,聚焦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个环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着力纠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法取证、裁判不公、执行不当等问题,以刚性监督维护司法权威。

聚焦监督质效,以“实质化解”彰显政绩价值。行政检察的核心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坚持正确政绩观,行政检察不能止步于“程序监督”,而要聚焦“实质解决问题”,打破“只监督、不化解”的困境。一方面,要紧盯行政诉讼监督重点,针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精准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比如在涉及民生保障、行政许可等领域的行政检察案件中,既要依法审查案件事实,也要梳理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明确监督指向,推动问题从“根源上解决”,而非“程序上了结”。另一方面,要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主动联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找准争议症结,通过释法说理、协调矛盾、推动补偿等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对涉企行政争议,要兼顾企业发展与法治要求,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对涉民生行政争议,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种“不仅监督到位,更能解决问题”的成效,是最实在的政绩。

守护公共利益,以“精准发力”擦亮政绩名片。公益诉讼检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守护民生的特色职能,其政绩观的核心是守护公共利益、筑牢民生底线,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一方面,要聚焦民生痛点,精准发力。比如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益诉讼要紧盯“问题食品”“虚假宣传”“药品安全隐患”等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监管部门履职,依法惩治违法主体,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又如生态环境领域,要围绕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资源保护等,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推动受损生态环境修复,以检察履职守护绿水青山。另一方面,要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杜绝“泛化办案”“形式化办案”。要严格审查公共利益受损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精准确定诉讼请求,既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又确保办案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同时,要强化诉前程序实效,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主动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起诉讼,以“刚性监督+柔性治理”的方式,让公共利益得到切实保护,也正是公益诉讼检察最鲜明的政绩标识。